尽管古希腊人的宗教信仰和我们中国人差不多,都是对神明的虔诚和崇拜。但是在古希腊中,神明和世俗并不截然分立,神明和古希腊人的关系现在希腊文明和传统中是混为一体的。
古希腊的传统宗教是没有教义的,没有神学道理和宗教义务,其相关的神职人员也没有等级和特殊性,祭司即是神职人员也是行政官。这样古希腊的神明就不再神秘和神圣化了,他们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,而不是创造者。这和我们的盘古开天有截然不同的定位。
在古希腊语中是没有(sin) 罪的这个字词的,因此古希腊人不像欧洲人承受着良心或罪恶感的煎熬。在他们看来,神明无论外形还是欲望都是被驯化了都,和人没有差别。也就是说,神明和人一样都有七情六欲。
正因为如此,古希腊人对神明的义务是契约性质的:人遵守祭祀、献祭、庆典的传统。神明不是至高无上的,比如宙斯,他们上面还有神明必须服从的命运和正义,他们不过是正义和道德的执行者和审判者而已。
在古希腊命运是连神明也要认可的事情,是不能改变的。神不能让不该发生的事发生,也不能让该发生的事不发生。因此人在神面前虽然是虔诚恭敬,但不会匍匐在地上的,因为神不能直接毁灭人,也不能直接帮助人。
在古希腊人那里,对神的宗教仪式-献祭、庆典等不过就是一种和纳税一样的公民义务。